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秦夏 2019-09-03 09:42:17
当前,对外贸企业尤其众多中小微外贸企业而言,既要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又要面对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挑战,还会受到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的影响,加之人工、原材料等成本在上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尤为严峻。
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明确提出要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中国人民银行8月17日宣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并自8月20日起生效。在全球多个央行启动降息之时,中国通过完善LPR形成机制的改革有助于疏通货币传导机制,推动银行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将更多信贷资源向小微和民营企业配置,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竞争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外贸领域众多中小微企业而言,有望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当然,LPR形成机制改革后,能够带给民营企业多少融资增量,还要看市场以及企业对资金有效需求等因素的影响。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年内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1个百分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方面要增长30%以上。中国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35.63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0.7万亿元,同比增长26.6%。随着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我们希望有更多“真金白银”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给予小微外贸企业以更多实实在在的融资支持。
外贸企业,特别是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困扰外贸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多管齐下来为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减负。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设立针对小微外贸企业融资帮扶的专项资金,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对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而发生的坏账给予风险补偿,对小微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效明显的外贸融资服务平台给予补助,从而提升更多小微外贸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运营能力。
政府在健全中小外贸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上真下功夫。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状况和偿债能力。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库,收集中小企业产品情况、市场情况、进出口情况及资信等资料,改变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而助力中小外贸企业贸易融资业务的审贷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升银行对贷款风险的判断和控制能力。
努力搭建银贸合作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优先信贷支持有信用、有订单、有品牌、有效益的优质外贸企业。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外贸企业出口订单质押、退税款质押、应收账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质押信贷业务。进一步丰富担保方式选择。除不动产抵押以外,银行应积极拓展第三方信用保证、应收款质押、存货质押、提单质押、标准化与非标准化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企业自助合作组织互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推广账户透支额度方式,创新与风险可控性相匹配的部分信用贷款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多种担保选择。目前外贸企业包括 LC、D/ P 、D/ A及OA等几种企业最常见的外贸结算方式的应收账款,都应当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
鼓励筹资模式多元化,除通过银行进行贸易融资外,从政策上鼓励小微企业积极探索其他的融资渠道。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能力。鼓励发展小微外贸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利用资本市场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上市直接融资,鼓励中小外贸企业捆绑起来发集合债,增强区域内外贸企业的“向心力”,规范小微外贸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等,从而逐步改变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为确保外贸的稳增长注入“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