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毛雯 2019-11-21 10:10:22
11月20日,在比利时阿斯特里德公主访华期间,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经授权代表中国贸促会与比中经贸委员会主席贝尔纳·德威特在阿斯特里德公主的见证下,签署《中国—比利时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谅解备忘录》。
2017年6月2日,中国贸促会与比中经贸委员会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长期以来双方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贸促会与比中经贸委员会工商合作机制内容,中国贸促会主动提出筹建中国—比利时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工作设想,充分利用双方商事法律人才优势,为企业了解当地经贸投资政策及法律环境提供服务。比方对此高度赞同,表示愿意积极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经过友好协商,双方确认在整体合作框架下签署《中国—比利时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谅解备忘录》,成立中国—比利时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
为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企业走出去战略,进一步落实中国贸促会与各国工商组织签订的多双边合作协议,自2016年开始,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逐步探索筹建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目前,已建立中韩、中蒙、中缅、中印(印度尼西亚)、中马(马来西亚)、中保(保加利亚)等11个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在不锈钢反倾销案和部分反垄断案中,相关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发挥了独特作用。在涉及复杂法律程序的案件中,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可以利用国际通行规则,通过工商界游说方式,取得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