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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贸促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商事认证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贸促会 作者: 2020-02-07 15:28:53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企业及时申办各类商事认证业务,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办理商事认证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通原产地证企业端自主打印功能

        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我会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开通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功能。登陆原产地证申办网址http://qiye.ccpiteco.net,按系统提示申请开通自主打印,配置任一型号彩色激光打印机,即可“足不出户”24小时自主打印审核通过的原产地证。

        二、企业信息备案

        对于首次在贸促会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已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登录贸促会原产地申报系统(qiye.ccpiteco.net)、国家及有关地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领模块,相关备案信息将自动同步;未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其他企业主体(如生产商、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某些外商投资企业等)可发送邮件至marina227@126.com提交电子版材料完成企业信息备案。

        三、“不见面”办理商事证明书和领事认证业务

        (一)企业办理商事证明书和领事认证业务,可通过微信群预约并登陆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 http://www.rzccpit.com在线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里打印申请表(需盖公章),将需要认证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佐证材料(按系统提示准备)、申请表全部邮寄至我会办理,我会将办好的证书再邮至企业。

        (二)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区出口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我会为企业提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实性证明服务,办理该事实性证明,企业需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证明;

        2.海陆空相关的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不见面”办理 ATA 业务

        登陆 http://www.atachina.org,在线申请 ATA 单证册,支付担保押金后,将书面申请材料快递邮寄至我会,我会出证后,将ATA 单证册快递邮寄至企业。

        五、提供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支援服务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我区行业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造成的不利影响,我会提供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支援服务,在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电话、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会取得联系,获取相关法律支持。法律支援服务内容包括解答企业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因疫情导致的法律问题、贸易救济案件应对、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评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涉外仲裁调解服务、出口管制、反垄断调查、国家安全审查、经济制裁、海外利益保护等。

        电话:张慧 18504716807、董嘉琳 15661046353

        电子邮箱:marina227@126.com    

        六、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张慧、董嘉琳  联系电话:0471-6946663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政府5号楼330室

        附件:申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操作流程

        内蒙古贸促会

        2020年2月7日

        申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操作流程

        1、说明

        中国贸促会企业端在本文中简称“本网站”。

        网址:http://www.rzccpit.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注册

        用户在使用商事和领事认证业务前需要先注册一个本网站账号,主要着重完善递送机构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若注册时完善的信息有误,可以前往“个人中心”——“账号管理”——“账号信息”页面编辑修改。

        3、准备工作

        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左侧菜单中找到“基础数据”——“常用企业”页面,进入此页面绑定企业信息。此功能主要是用于商事证明书、领事认证业务,民事类业务无需绑定。

        4、事实性证明书申办

        4.1流程

        4.2新增

        用户登录后,点击导航栏 “商事证明书”,进入介绍页面,再点击右侧浮动申办按钮即可进入商事证明书新增页面,也可以将介绍页面滑动到最下方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后,点击“立即申办”进入证明书新增页面。

        递送机构栏主要是显示用户当前的递送贸促会,该贸促会会受理用户提交的申请文件,并在此贸促会出证。该页面无法修改递送机构,如需修改,需前往“个人中心”——“账号管理”——“账号信息”中进行修改。

        基本信息栏主要是显示申办方,文件所属方等信息,其中申办企业和消费国为必填项。填写申办企业时需是用户所绑定的企业,如果之前没有绑定,则可以输入企业全称,点击“保存为常用企业”在本页面进行绑定。(如为本公司自行申办文件所属方不用填写)

        出证周期选择“立等”;点击“添加文件”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认证类型选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实证明书,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

        所有信息都录入完成后点击“生成订单”会打开一个确认页面,用户可以在该页面确认录入信息,也可以打印该页面的总览表和证明书的申办表,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后会生成一条证明书订单。生成的订单信息可以在“个人中心”——“商事证明书”页面查看。

        4.3跟踪

        用户已经提交的证明书申请可以在“个人中心”——“商事证明书”页面查看。页面主要显示基础的申请信息及文件状态的进度节点,需要查看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点击“点击查看详细”进入详细页面。在详细页面,如果贸促会需要审核用户的证明书申请信息,则可以在此页面上查看到审核信息。其余所有新增页面录入的信息也可以在此页面查看到。在贸促会审核或受理之前,用户也可以对该条订单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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