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作者:白舒婕 2022-06-16 09:23:30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海南自贸港各项建设发展任务扎实推进,出台一批配套法规规章,取得一批制度集成创新成果,具有竞争力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在此基础上,海南将狠抓自贸港法的施行,继续紧盯政策落地,动态优化关键核心政策,加快推进封关运作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高水平压力测试,全力以赴防范各类风险挑战,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制度集成创新
取得突破性成效
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150多项政策文件落地生效,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陆续推出;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先后制定17件自贸港法规,加快构建自贸港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四大主导产业成为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主要支柱;2021年,海南多项经济指标增速历史性走在全国前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排名全国第一……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林泽锋在6月10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一年来,海南自贸港紧紧围绕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等七个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效。
例如,在贸易领域,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积极推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试点扩区。在投资领域,“单窗通办”实现了线上线下、不同部门、不同环节的系统集成性创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具有同样的价值和意义。
“这些突破性成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准确把握制度的系统性特征、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满足市场主体诉求、推动海南高质量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崔卫杰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海南自贸港法标志性的亮点之一是赋予海南更大的立法权限。一年来,海南制定、实施多部与市场主体息息相关的法规,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问题,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加快了海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则落实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优良的营商环境助力海南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外贸外资成绩单——截至今年4月底,海南累计有备案外贸企业3.2万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前的6.2倍。今年前4个月海南实际使用外资10.4亿美元,同比增长54.8%;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598.4亿元,同比增长68.8%,增速居全国首位。
突出法治引领
推进高水平开放
海南自贸港法实施一周年取得诸多成效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将以深入实施自贸港法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更高水平开放——
从短期来看,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的关键之年,从立法体系建设上做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对全岛封关运作的顺利进行尤为重要。
对此,崔卫杰表示,在对自贸港封关前的立法任务作出系统安排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封关前后政策制度、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变化和接续关系,既要保证封关前的压力测试有法律保障,又要保证封关后的自贸港运行有法可依,加快构建完善可预期的自贸港法规体系。
从中长期来看,林泽锋表示,下一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自贸港法明确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确立的“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和“八个自贸港”重点任务,坚持立法创新,充分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加快地方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依法监督,适时对自贸港法以及相关地方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以刚性监督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在崔卫杰看来,随着海南自贸港法进一步落地生根以及总体方案任务持续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在诸多领域的先行优势将更加明显,面临的发展机遇也会更多。更高水平的海南自贸港将在中国开放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
崔卫杰建议未来海南自贸港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叠加海南自贸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开放政策措施,发挥政策集成优势;落实好全国最短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高水平开放举措;高质量推进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自由贸易协定政策制度红利;主动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结合海南发展实际诉求,争取更多开放举措。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聚焦企业痛点,出台保通保畅、财税金融等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生效。既要确保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又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政策储备,适时出台新的支持政策。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积极回应和解决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全力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生产经营、贸易便利、物流运输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高质量谋划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培育策划储备一批重点外贸外资项目。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人员往来方面提供更多便利;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海南自贸港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推动在市场准入、土地供应、政府采购以及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和其他监管等方面的内外资一致;健全外商投诉机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高标准权益保护和高效的政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