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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培勇:我们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减税降费?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2018-12-17 09:28:21

        经过一段观察,我发现虽然大家对减税降费的呼声很高,议论的氛围非常热烈。但是大家所讨论的减税降费不是一回事,都在自说自话。我认为首先应当勾勒出大家心中减税降费的蓝图,所以使用了“我们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减税降费?”这一标题。

          把减税降费落到实处,要对降税降费进行精准的分析,这一定是建立在专业的基础上。因此,把减税降费从口号变成实际的行动,必须要回答五个问题:第一,为什么减税降费?第二,给谁减税降费?第三,减降什么税费?第四,拿什么支撑减税降费?第五,以什么途径减税降费? 这五个问题是大家讨论减税降费问题时绕不开的。

          在过去,这五个问题的答案是明确的,因为我们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一套经过若干次实践检验的经验来支撑。传统意义上的减税降费是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之下实行的,彼时积极就等于扩张,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减税降费、扩大支出、增列赤字三个行动线索。但我认为这些都是基于高速度增长阶段和需求管理政策而描绘的减税降费的路线图。

          但是,现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考察减税降费的维度从单一变为双元。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到我们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这些战略决策。这三个方面的概念或者基本的理论判断都是对应以往的政策的,新发展理念是区别于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区别于需求管理政策,高质量发展是区别于高速度增长。因此,我们需要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不同的平台上讨论减税降费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减税降费?我们需要回答,进行减税降费的目标是扩需求还是降成本,还是两者都要实现。以扩需求为目标时,我们关注总量效应和需求侧,围绕可支配收入进行减税降费,可支配收入提高可以增加消费或投资,最终扩大社会总需求。这是一套大家很熟悉的思维逻辑。但是现在增加了一个降成本的目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这时进行减税降费关注的是结构和供给侧,围绕产品价格进行减税降费。产品价格包括成本、税费、利润三个要素,我们寄希望于通过降低税费成本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最终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可以看出,两种目标下的减税降费是不同的,因此我们首先要回答目标是什么。

          第二,给谁减税降费,有没有特定和重点的对象?以扩需求为目标的减税降费,瞄准于总量和需求侧,这时减税降费不用区分特定和重点对象,减税降费落实到个人或企业层面都可以,是总量性的减降。但是以降成本为目标时,瞄准于结构和供给侧,此时只能在企业层面减税降费,调整的是涉企的税费,这时候就必须锁定特定和重点对象,只能是结构性的减降。

          第三,减降什么样的税费?以扩需求为目标时,目的是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和企业可支配收入,因此所减的主要是直接性的税费。但是以降成本为目标时,关注的是企业和涉企税费,并且此时锁定减的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费,只能以间接税费为主,在中国的现行税费制度下,也就是流转性税费。

          第四,拿什么支撑减税降费?税费收入用来支撑政府财政支出,那么减税的同时是否要减少财政支出?根据平衡预算的乘数定律,假设减税100亿,如果同时减支100亿,社会总需求将减少100亿。因此,以扩需求为目的时,减税降费必须以增列赤字为支撑,否则减税降费无法达到效果。以降成本为目的时,则不能以增列赤字作为减税降费的支撑来源。同样假设减少100亿税费,但增加了100亿的赤字,从而增发了100亿国债。在这种情况下,第一,资源配置格局没有发生变化,都要从民间获取100亿;第二,国债要支付利息,所以总成本有所增加。因此,以降成本为目标时,减税降费的支撑只能是节用裕民,削减支出。

          第五,以什么途径减税降费,是通过制度变革还是政策调整?大家所习惯的是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即当总需求不足时,以政策性的安排来减税降费,当经济形势回转时,减税降费政策停止,回到原来的税费制度轨道上。例如前几年为了促进房地产销售,契税减半征收,为期两年。这种方式是临时性、季节性或者是权宜之计的减税。以扩需求目标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对冲性的、逆向调节、政策性安排的减税降费方式。然而,以降成本为目标时,只能通过税费制度改革实现减税降费。这两种方式不能混为一谈。

          降成本是判断减税降费两个维度差别的标尺。在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发展理念的体系下,如果要实现实质性的减税降费,只能以降成本为目标进行减税降费。此时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当下和未来的成本会下降,能够着眼于企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如果要的是形式上的减税降费,则可以回到以扩需求为目标,但此时源配置格局不变,并且未来成本会上升,不能真正彻底的让企业享受到降成本。因此,两个维度的差别很大,是否能够降成本是判断两个维度差别的标尺。

          在进行两个维度的选择时,必须进行形式判断,即当前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是否发生变化。首先,当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是经济结构变革过程中发生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其中有周期性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结构性和体制性因素。其次,要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宏观大势,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战略自信。当前经济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矛盾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虽然中美经贸摩擦对中国的经济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没有使我们对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判断作出调整。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着力办好自己的事,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在政策调整方面,以往总是强调在总体上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济形势虽然发生变化,但当前还是要对宏观经济政策长期性、稳定性保持一种清醒的预期。具体来讲,第一,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货币政策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第二,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第三,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第四,推进改革开放,继续研究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

          最后,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们要特别注意对表,一定要在新时代话语体系下分析问题,即站在高质量发展的平台上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语境下讨论,不能不由自主地回到高速度增长、旧发展理念和需求管理的话语体系中思考。起码在今天,对减税降费的方式我们有两种选择,究竟选择哪一种,还是两者都要,两者都要情况下如何区分主辅,这是当前大家需要注意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所长高培勇,本文是作者在博智宏观论坛第三十四次月度例会上的演讲。)


        责任编辑: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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