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2019-02-12 10:17:07
开年减税礼包迎来密集派发。近日,包括浙江、山西、北京、内蒙古、福建、山东、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等超过20个省(区、市)结合地方实际,相继发布了减税降费新政。从地方公布的方案来看,均为最高幅度顶格减税,即按国家规定50%税额的减征上限,在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减征当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
“六税两费”,即今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除了明确地方可以减半征收“六税两费”之外,国务院派发的普惠减税政策大礼包中,还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等。
1月23日,浙江省财税部门下发《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按50%的最高幅度减征地方税费,送出新年第一波减税降费大礼包。同日,山西省财税部门也明确了税费减负政策,按照最大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费。
随后,地方版减税方案开始密集发布,打响为小微企业减负的“接力赛”。包括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等超过20地的方案于近日密集发布。从地方公布的方案来看,这些地方均为50%最高幅度顶格减税降费。
从地方版减税新政来看,超过九成的小微企业可获益,实现了“普惠”。甘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全省97.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此次公布的减税降费新政与此前已经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有关通知,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地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地方“自选动作”之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开年也迅速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减税细节。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这意味着,三年可为小微企业减负6000亿元的普惠性减税政策细则落地。事实上,仅今年1月的前三周,就有多个减税降费新政落下实锤,财税部门接连出台十余份涉及减税的政策细则和解读文件。
三年6000亿减负的“总账本”之外,多地测算表明,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减税政策可以为当地小微企业带来减负规模可观。经江苏省测算,小微企业普惠减税系列政策预计将为全省小微企业减负180亿元以上,将有超过90%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减税降费红利,其中99%为民营企业。
据测算,随着一揽子政策的落地,福建全省130多万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三年间可减税135亿元以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此前指出,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有利于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
“在地方税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1月29日指出。
而下一步,减税降费还将迎来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等一揽子大招、实招。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作为我国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推出的一系列重要对应措施之一,减税降费也是逆周期调节思路的重要表现。政策的逐步落地,将有利于进一步稳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培育新动能、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税降费是激活市场活力的重要宏观经济调控的举措之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及财政资金的情况自主安排,在一些地方税种上进行50%幅度以内的减征,进行逆周期的经济调节,无疑有助于扶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帮助地方企业渡过难关,带来可持续性发展。李旭红还指出,由于税务机关的办税人员数量众多,而办税机构的层级也较多,因此,只有不断强调、深化政策,做到层层落实,才能够正确把握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方向,形成政策、征管及纳税人的合力,共同促进政策落地,使纳税人获得改革红利,减轻税收负担,激活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