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秦夏 2019-02-28 09:22:36
第七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2月24日结束。根据中方发布的通报,双方进一步落实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围绕协议文本开展谈判,在诸多方面的具体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所涉及的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8年3月,美国挑起中美贸易摩擦,除了所谓的高额外贸逆差之外,另一个重点理由就是所谓中国企业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犯和在投资合作中对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强制技术转让等问题,这也使得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营商环境的硬指标。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和国际间经贸往来的基本规则,是国家创新实力的综合体现,也日益成为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和构成。知识产权通过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其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是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而强化知识产权的立法建设和执法力度则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近期,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引起外国政府和投资者热议。除了“三法合一”之外,《外商投资法(草案)》的最大亮点是,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而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第一个措施就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其中,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所强调的,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这为中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借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和遵循。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制定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持有力态势,遏制了侵权假冒行为的蔓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维权专项行动,加强对于商标权、着作权、专利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司法保护作用更加突出。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民事和行政审判水平明显提升,18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夯实了基础。
应当看到,作为新兴市场经济主体,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相当的差距。无论是立法保护所涉及的广度和深度、行政和司法执法的力度与水平、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氛围的养成和促进、政府对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认识、不同类型企业主动借助知识产权实现转型升级的意愿等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激励微观经济主体创新研发活力、动力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共治的格局。提高知识产权立法标准和执法水平,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到全面从严转变,使之成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加速推进经济高质量转型的关键抓手。只有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执法力度才能给外国投资者吃下“定心丸”,也更能让国内的企业和个人更加主动地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更加尊重知识产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从而提供借助知识产权保护来优化营商环境的“中国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