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海粟 2019-03-08 10:06:54
近日,由“PPP+特色小镇”产业联盟、中关村东升新兴城镇化产业联盟等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PPP研讨会在北京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一带一路”、PPP项目、跨国合作领域的企业家、政府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齐聚一堂。多位专家从“一带一路”与PPP的国际视野角度,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作分享发言。
PPP模式作为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方式,将社会资源有效分配,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实现国内与国外对接,有利于提高国内外社会各方参与“一带一路”的积极性。“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实施,多边合作模式不断创新,‘一带一路’倡议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PPP模式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具备了利用PPP模式开展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的经验,特别是在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清华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智库专家朱玲表示。
交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发展领域,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迫切的需求之一。自“一带一路”倡议发布以来,我国充分发挥铁路、城轨、公路等领域技术优势,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在境外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参与了近30个项目,其中印尼雅万高铁、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中老铁路已开工建设。印尼雅万高铁作为中国高铁方案走出去的第一单,线路全长约142公里,最高设计速度可达每小时350公里,建成后将引入互联网售票、无线网络覆盖车厢、刷脸进站、自助售取检票等世界先进的运输服务技术,为印尼人民提供便捷、舒适的旅行体验。
PPP项目适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多为百年大计工程,投资大、涉及范围和专业广、合作期限长。因此,风险识别防控与应对显得尤为重要。例如,中老铁路建设中,由于老挝气候分旱、雨两季(每年5月至10月为雨季),参建单位一般都会在旱季集中施工,避免耽误施工进度。“此外,‘一带一路’沿线包含65个国家和地区,要特别注意各国各地区不同法律体系。”朱玲指出。据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大陆法系、普通法系、阿拉伯法系、伊斯兰法系4个不同法系。朱玲建议,进行PPP项目合作前一定要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国(地)法律法规和政治文化背景,聘用专业翻译人才,加强团队合作,做好运营成本和收益指标测算等工作。“中国铁路真正意义上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惠及当地民众,不仅要将中国铁路的设计和建设推向海外,更要协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做好铁路网规划和铁路设计标准和规范,以PPP模式更多地参与投资和决策,从成熟的项目承包商向运营商和投资商转变,向世界输出中国标准。”与会专家表示。
此外,朱玲还根据从业经验梳理了我国轨道交通PPP的发展阶段:20世纪末—2003年,开创和探索性阶段;2003—2014年,试点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推广发展阶段。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作为轨道交通PPP推广发展阶段的典型项目,是北京市第一个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轨道交通PPP项目,已经入选全国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总投资452.9亿元。据悉,该项目是北京市第一个“土建+机电设备车辆+运营一体化”的“大PPP”项目,其投融资模式、回报机制等交易架构将为今后PPP项目提供良好的借鉴和参照,为未来轨道交通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了方向。
在当前“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之际,兼具多种优势的PPP模式走到前台,并将大显身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PPP模式,除了能够充分发挥PPP模式本身的诸多优势,还有助于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一带一路’战略,为各国充分发挥彼此独特的资源优势、放大利益交集、加强经贸合作提供了更高的合作发展平台。”朱玲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