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贸促会 作者: 2020-02-09 09:27:43
本报讯 截至2月8日,辽宁省贸促会已通过“不见面办公”免费为12家辽宁省进出口企业出具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16份,涉及合同金额总计1.22亿美元。
辽宁省贸促会继2月4日开出该省首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后,接下来的4天时间里,相继又为辽宁易发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菲利伯格流体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大连荣粲花园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鞍山紫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铁岭原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铁岭特种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铁岭风景文具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和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1家企业开出15份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这些企业的出口目的地涉及菲律宾、土耳其、芬兰、波兰、印尼、日本、巴基斯坦、孟加拉、以色列、德国、瑞士等国。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辽宁省贸促会开出的涉及1.22亿美元的16份证明书,可为企业挽回数千万美元的损失,在目前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将帮助辽宁省的出口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