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范丽敏 2018-09-20 17:46:06
今年正值《纽约公约》诞生六十周年。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一直是《纽约公约》的守护者、协调者、执行者,致力于不断扩大成员国数量和促进各国对公约解读和执行的一致性。”在9月17日至18日举办的2018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上,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Anna Joubin-Bret)透露,今年,《纽约公约》或将迎来第160个成员国——伊拉克。
这是联合国贸法会第一次作为主办单位之一,与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一起共同举办仲裁高峰论坛。
据了解,《纽约公约》是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最为重要的公约,在推广国际商事仲裁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副主席凯文·吉姆(Kap-You(Kevin)KIM)出生于韩国,他介绍说,韩国于1973年加入《纽约公约》,在执行方面交出了一份非常干净的答卷。在过去几十年,没有任何韩国法庭驳回使用《纽约公约》涉外案件的例子。最近,有两个相对来说比较有争议的案件,但韩国高法依然认为应该尊重原来仲裁法庭对于仲裁协议的解释和仲裁结果。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贸仲及有关人士即从涉外仲裁实践需要出发,积极呼吁并为推动中国加入《纽约公约》作了大量工作。1986年中国加入《纽约公约》后,贸仲又致力于推动公约在国内的落实与执行。贸仲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首先依据《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执行,成为中国仲裁裁决依据《纽约公约》成功在境外获得执行的第一例。在多年仲裁实践中,贸仲还高度重视与司法机关开展合作,有力推动了国外仲裁裁决依据《纽约公约》在中国的顺利执行。由于贸仲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影响力,2009年贸仲受邀成为国内首个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的仲裁机构。此后,贸仲每年都派员参加联合国贸法会会议,积极参与相关重要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制定贡献中国经验。
“长期以来,中国法院严格履行《纽约公约》项下的国际法义务,始终坚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立场,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在论坛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了多项司法解释,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建立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大力推动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公信力的提高。
罗东川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坚定支持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与各纠纷解决机构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动仲裁发展、司法公正和世界法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认为,随着《纽约公约》的不断推动实施,以及国际仲裁理念的推广发展,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便利化程度将进一步使国际仲裁市场随之更加繁荣。他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共同宣传推广国际仲裁理念。依托于中国这一具有巨大潜力的仲裁市场,贸仲将加强与世界各国仲裁机构的友好往来和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国际工商界和法律界广泛宣传仲裁理念,进一步促进国际仲裁发展。
二是共同推动仲裁公信力建设。仲裁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仲裁的信任力、是仲裁的灵魂,贸仲始终将提高公信力作为机构发展的核心要务,与国内外仲裁界共同发展公信力建设,共建德才兼备的仲裁员队伍,提供公平公正的仲裁服务。
三是不断推动司法国际化。仲裁友好的司法环境不仅加强了仲裁的效力,也通过广泛仲裁活动推动了仲裁事业的发展。贸仲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我国仲裁司法环境,借助“一带一路”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契机,探索区域间仲裁法律服务,营造法制化的国际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机构间务实合作。未来,贸仲将广泛与国内外仲裁机构深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环境做出努力。
论坛上,与会中外专家还围绕“争议解决方式的多元化和国际化”“不同法律文化的融合以及新技术对仲裁的影响”等议题发表主题演讲,就国际仲裁领域界关心的焦点议题进行了积极互动和热烈讨论,并就进一步推动中国仲裁发展、加强国际商事仲裁交流、深化国际仲裁合作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