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穆青风 2019-08-28 09:45:23
中国与东北亚国家山水相依,人脉相连,经贸合作富有成效。商务部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与东北亚地区五国贸易额合计约7585.7亿美元,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近四分之一。中国分别是五国最大贸易伙伴,按国别统计,日本和韩国分别是中国的第二和第三大贸易伙伴。其中,中日和中韩贸易额均超过3000亿美元,中俄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中蒙贸易额接近80亿美元。
日前,由中国、俄罗斯、蒙古、韩国、日本五个国家的法律实务界、商协会、学术界专家参加的第二届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长春举行。本届研讨会由中国贸促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和蒙古国工商会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和吉林省贸促会承办。来自东北亚各国的多位法学法律界和贸易投资界专家与会,以“东北亚地区跨境投资与商事法律合作”为主题,进行了热烈研讨。包括80多位企业家在内的200多位嘉宾参加了会议。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在致辞中表示,东北亚各国地理相邻、人文相通,经济结构差异大,开展经贸合作具有天然优势,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近年来,中国与东北亚各国投资合作成果显着,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中国东北亚经贸合作空间更加广阔。
关于为东北亚各国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搭建商事法律服务平台,陈洲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化商事法律服务合作层次。中国贸促会愿与东北亚各工商组织、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一道,共同为促进各方的法律交流与合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支持企业国际化提供新动力,作出新贡献。二是提升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的合作质量。希望与各国商协会和纠纷解决机构开展更多、更深的机制性合作,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通过产业对话、行业磋商、预警斡旋、调解仲裁等方式,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经贸摩擦和纠纷。三是助力企业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建议通过共同举办投资政策解读会、经贸摩擦培训班、热点问题研讨会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企业及时地了解相关国家经贸投资法律制度、投资贸易壁垒情况变化,为企业开展贸易投资、劳务合作、咨询工程、办理结算等涉外商事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便利贸易投资活动,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俭表示,东北亚是“一带一路”合作的重点方向之一。东北亚国家地理相近,经济互补,人文相通,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十分广阔。本届研讨会的召开对深入开展东北亚国家之间的商事法律服务乃至全面促进东北亚区域的“一带一路”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蒙古国工商会执行主席特·都仁强调,东北亚国家之间的贸易在不断增加,做好贸易争端的解决和预防的工作非常关键。
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认为,解决国际争议还需要落实很多措施,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对于未来东北亚地区各国在跨境投资方面的争端解决,张月姣表示,由于国际间的贸易规则是相互联系的,存在很多共性,东北亚地区间应积极利用法律合作研讨平台深入交换意见,不断完善地方立法。
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刘杨表示,随着各方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共同建设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高地,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入合作层次,东北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巨大潜力,在可行投融资合作方面也将迎来巨大机遇。
会上还举行了中国贸促会《“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发布和赠书仪式,此次发布了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爱沙尼亚、立陶宛、格鲁吉亚等5个国别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据了解,2016年起,中国贸促会依托贸促系统800多家分支机构,整合国内外法律专家资源,启动了“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项目工作。《“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旨在为行业企业提供第一手有关外商投资、外汇、工作签证、土地、劳工、环保等问题的实用法律信息,为区域内投资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中国贸促会已先后发布共计45个国别《“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涵盖俄罗斯、印度、匈牙利、巴基斯坦、以色列、哈萨克斯坦等4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刘超表示,未来,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将进一步拓展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完成出版64本《“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推动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有效落地运行,搭建国际商事法律查询咨询系统,充分发挥已建成200个经贸摩擦预警机构和11个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功能作用。
与会嘉宾还共同宣读了《长春倡议》,提议推动设立常设性东北亚国际商事法律论坛及秘书处,为东北亚各国企业持续提供高质量的商事法律支持。
“加强东北亚国际商事法律交流合作。支持深化政府间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法治交流机制。鼓励加强贸易投资促进和仲裁调解等法律机构交流,深化对各国法律体系和法治制度的研究。促进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人才交流。通过搭建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平台,帮助各国企业了解更多国家法律制度及最新发展动态,树立规则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俄联邦驻滨海边疆区人权事务全权代表、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滨海边疆区分会会长梅里尼克夫·优里·鲍里索维奇表示。
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研究科教授、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日方秘书长宇田川幸则表示,支持东北亚各国共同探索商事法治环境建设机制和对策,共同商议推进法治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共同推动建设与国际法律规则相适应的东北亚地区法律体系。为东北亚各国企业打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的国际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