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钱颜 2018-07-17 10:52:10
我国乃至全球专利申请量的大幅增长,给专利审查机构带来案件堆积的压力。如何让产品的海外专利在各国或地区快速获得授权保护,一直备受关注。如果说专利是企业走出去的黄金铠甲,那么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则是快速铸造黄金铠甲的途径。PPH是指申请人在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申请同一个发明专利时,只要这些国家或地区签署了PPH的相关合作协议,就可以向后续申请的受理局提出PPH请求,以利用在先的、可能被授权的专利申请的受理局意见来加快后续申请审查。
“中欧PPH试点于4月1日启动,中国、马来西亚PPH试点于7月1日启动,中俄PPH试点再延长五年……自2011年PPH试点启动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同中国签订了双边协议,PPH已成为当前全球最热门、适用范围最广的申请加快审查程序或项目。”北京慧权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陈思安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申请人如果能够利用好PPH这一途径,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海外专利申请的审批速度,提高授权率,节省经济成本。
据陈思安介绍,PPH对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过程的加快主要体现在缩短首次审查通知书的发出和审查周期上。一般而言,通过PPH加快审查的案件,首次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周期比通过常规审查的周期缩短80%以上,且结案周期也大幅缩短。PPH还能降低申请人答复通知书的次数和节约审查成本,同时提高审查结果的可预见性,保证PPH申请授权质量。
除了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或具有可专利性外,向专利局提交PPH请求还需满足哪些条件?“提出参与PPH 试点项目的申请应当是发明专利申请,且该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提出PPH请求的时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在提出PPH 请求之前或之时必须已经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作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其次,申请人在提出PPH 请求之前或之时必须已经收到SIPO作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例外情形是,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PPH 请求。再次,申请人在提出PPH 请求之前及之时尚未收到SIPO 实质审查部门作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最后,同一申请最多有两次提交PPH请求的机会。且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无论是原始提交的还是修改后的,必须与对应申请审查局认定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陈思安表示。
PPH目前包括两种类型,其一为常规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的PPH请求,其二为通过PCT提交的PPH请求。
“申请人提出PPH请求时,应当提交参与专利审查高速路项目请求表。”陈思安强调,对于常规PPH,应提交对应申请审查局就对应申请作出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副本及其中文或英文译文。对于PCT-PPH,应提交认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的副本及其中文或英文译文。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某些文件不必提交,其文件名称也必须列入参与专利审查高速路项目请求表中,具体不必提交的文件可参见专利局与伙伴局签订的相关流程书。
针对利用PPH制度的细节,中国国家专利局相关代表提醒企业,在提出PPH请求前要把握主动修改时机,确保权利要求的充分对应。在PPH的各事项中,除修改权利要求以达到充分对应要求外,一般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必须注重细节,确保表格中的每一项以及附件传送都准确无误。提出PPH请求最好是获得授权公布文本后进行,因为提交内容少,可以降低出错概率,从而提高获批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