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作者:刘国民 2020-02-28 14:34:24
(本报讯 记者刘国民)截至2月27日,全国贸促系统共计99家商事证明机构累计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4318件,涉及合同金额约3308亿元人民币。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商事证明处处长张瀚蓉介绍,目前,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企业需求,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出证工作,服务和出证已辐射到县区。
据悉,已出具的证明涉及我国30多个行业,其中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累计开具证明量最多的五个领域。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沈秋明分析说:“上述数据体现了疫情对各行业的影响,尤其是对制造业企业带来一定挑战。制造业企业因为无法正常开工,生产进度无法保证,以往的订单可能会无法按时完成。贸促会为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可以为外贸企业营造被外国合作方公平对待的大环境和依据。”
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姚为群提醒外贸企业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每一笔交易都有具体合同,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还要看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具体条款,留意里面不可抗力条款的具体表述;二是建议企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研究怎样把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条款和这次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结合起来发挥作用;三是在使用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时,企业还要对跨国企业因此次疫情而进行的供应链分散化进程保持关注,减少订单转移风险;四是外贸企业要在空间、时间和产业三个维度对疫情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做到精准施策、抗疫止损。”
“企业在拿到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建议通知附上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不排除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有可能被交到法庭或仲裁庭的可能性,企业对走法律程序要有思想准备。”沈秋明提醒说,外贸企业取得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后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